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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途径

商标注册途径

第一种方法途径:杭州商标注册方法途径我们可以自己去,到国家商标局进行商标注册,需要你提供各类商标注册的材料,包括各类商标资质的提供以及各类商标注册资料的提供,注册商标图案的设计提供,费用的缴纳。

第二种方法途径:商标注册方法途径我们可以自己选择家靠谱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需要全力配合商标注册代理公司进行商标注册,包括资料,资质,费用提交,等,客户需要全面配合。这样就能够更加高速有效的提供商标注册服务,让你在品牌发展的道路上能够越走越好。那么,大米商标注册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呢,我们为大家提供专业的解答。

第一、商标注册主体证明的资料的提供a、商标注册以个人的名义进行商标注册的,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等。b、商标注册以公司名义进行注册商标的,需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人复印件。c、商标注册以个体工商户名义注册商标的,需提供个体工商户执照复印件。

第二、商标注册图案的提供,注册商标图案的设计与提交。商标图案可以是自己设计或者是找家商标注册代理公司进行设计图案,或者找我司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为大家解决,这样,就能够有效,快捷的为大家进行注册商标了。

第三、注册商标的类别及小项目的准确填写。

获取商标的方法无非就是注册商标或者转让商标,不过很多刚开始创业的企业因为资金问题,都会首先选择注册商标。而随着商标申请量的递增,越来越多的商标通过率也是越来越低,我们如何才能降低商标被驳回的风险呢?

就有创业者来问了,有没有办法可以降低商标被驳回的概率?我司商标注册通过率最高,代理商标注册案件最多。我司全方面保护您的无形资产安全。鼓励企业追求卓越品质,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不断提升企业品牌价值。

专利申请的费用要经过哪些流程?相信大多数人都不太清楚,现在我们对专利申请的费用流程做下介绍。

1、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申请人要求实质审查的,应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并缴纳实质审查费。实质审查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有优先权要求的,自最早的优先权日)起三年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专利申请视为撤回。

2、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印花税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印花税自申请人收到专利局作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办理登记手续。其中印花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代收。

3、复审费申请人对专利局的驳回决定不服提出复审的,应提交复审请求书,并缴纳复审费。复审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人收到专利局作出驳回申请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4、著录事项变更费等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的缴纳期限是自提出相应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上述请求视为未提出。

5、恢复权利请求费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专利法、专利法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专利局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请求恢复权利的,应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并缴纳费用。

该项费用的缴纳期限是自当事人收到专利局发出的权利丧失通知之日起二个月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其权利将不予恢复。以上是关于专利申请的费用要经过的流程分析,大家的申请的时候了解下相关的知识,这样的话申请流程更清楚些。

1、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同变更;

2、提交变更申请后,经过商标局受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给申请人发《受理通知书》;

3、如果变更申请需要补正的,申请人需在限期内补正,而商标局也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4、变更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变更证明;

5、由于其他原因不能被核准变更申请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6、共有商标的变更申请经过核准后,变更证明只会发给代表人,如果其他的商标共有人需要的,需申请补发证明;

7、如果申请人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变更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送任何书件的来往,所有书件都将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8、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普法办公室在京召开了2016年普法工作总结会。据了解,作为全国“七五”普法工作的开局之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在2016年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工作成效,《全国知识产权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在全系统印发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局各部门各单位、各地方知识产权局开展了一系列有特色、有成效的普法活动,切实提高了系统内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了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普法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是“七五”普法规划实施的关键一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将继续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普法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普法工作组织机制,提升普法工作的实际效果,提高系统内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思维水平,继续加大对社会公众的普法力度,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夯实法律基础,提供法治保障。

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普法工作的负责人、法治联络员和公职律师参加了会议。会上,4家获得“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的部门及在2016年普法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进行了普法工作经验交流,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有关负责人还通报了专利法修改进展情况。

据了解,2016年,在由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组织开展的“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个人等评选表彰活动”中,国家知识产权局共有2个部门荣获先进单位荣誉称号,1名职工获得模范个人荣誉称号,3名职工获得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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