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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商标注册查询主要查什么

作者:浙江万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7-16 08:57:30

在进行杭州商标注册时,第一步要做的就是杭州商标注册查询,我们通过商标查询、对比、分析,去了解这一商标是否有人注册过,是否与之前注册过的商标近似,从而去估计这个商标在注册过程中所要承担的风险值。这样即可避免造成时间与金钱的浪费,提供杭州商标注册的成功机率。但是,往往非常多人只知道在杭州商标注册前要去进行杭州商标注册查询,但是对于具体查什么还是一个模糊的概念,下面就让小编给您分析一下具体要怎么做吧!在杭州商标注册查询过程中如何判断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是查询的根本,但是除了这些,还需要分析商标是否违背商标的相关规定,例如商标本身是否缺乏显著性等。  

1、判断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 我们可以根据商标的图形、文字、读音、含义、颜色以及整体的要素结构进行判断,如果两个商标的相似度超过百分之80%,或者说两个商标会让消费者产生误认,那么这个商标就有可能被认定为近似商标,成功机率就比较低。商标代理需要准确把握商品和服务的分类,透彻掌握商标审查准则。而企业由于缺少对于商标知识全面了解的人才,很难靠自身力量完成以上任务。  

2、判断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特性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是不授予商标专用权的。商标的显著性特征,是指可以体现出其产品功能的一些特质,足以让消费者区分商品的来源等。可以说商标注册查询阶段对于商标能否成功注册是至关重要的,具有丰富的商标注册等相关行业经验,对商标审查标准及评审规则具有深入的了解,能够为商标注册用户提供指导性建议,从而降低商标注册风险。商标代理需要准确把握商品和服务的分类,透彻掌握商标审查准则。而企业由于缺少对于商标知识全面了解的人才,很难靠自身力量完成以上任务。

代理记账已经成为了初创企业减少运营成本的一种趋势,那么你们知道代理记账的服务范围包括哪些吗?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代理记账包括哪些业务以及多少钱一年。  

1、代理各个税种的纳税申报,代理企业纳税情况自查及代理记账清算各种税款业务;  

2、代理企业整体税务安排、投资项目税收评估,代理制作涉税文书。  

3、建立企业纳税核算体系用办税制度,为企业设计财务制度。  

4、协助企业进行股份制改及企业间兼并、收购工作,代理设计经营管理制度。  

5、为企业提供报表分析,提供其他管理建议。  

6、委托人要求的其他常年代理业务。  

一般情况小规模纳税人2600左右,一般纳税人五六千吧,都是说的一年的价格。影响代理记账价格的几大重要因素:  

1、公司纳税人类型 公司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纳税人类型不同,其账务处理复杂程度不同,因而,代理记账收费标准也不同。所以,代理记账收费标准还受纳税人类型的影响。一般而言,小规模代理记账较为简单,所以代理记账价格较低,而一般纳税人财务工作处理相对复杂,因而代理记账价格也相对较高。 

2、公司票据量 一般情况下,企业客户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开的发票越多,代理记账的费用会越高,但如若票据量少,则代理记账费用会相对低些。这一点,可以说是影响代理记账收费标准高低的决定性因素。

3、企业规模大小 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企业规模大小对代理记账收费标准的影响的也是巨大的,比如说中等规模的企业,其账务处理相对复杂,工作多、难度大,因而代理记账费用较高。但普通的小微型企业,其财务处理工作通常比较简单,因而代理记账收费标准也会低一些。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的姓名、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商标局应当注销其注册商标。在经营过程中,有时会出现注册地址或公司名称的变更。

此时,您必须到商标局或找到您的商标代理机构更改商标信息。否则,多年来管理品牌的辛苦工作可能会白费,商标会成为别人的宝贝,给企业造成巨大损失。那么,为什么不及时进行商标变更会让企业失去对商标的用心管理呢?我们都知道商标不能每十年更新一次。续签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商标局对商标信息进行核查,发现商标名称、地址未变更,商标信息与企业新的营业执照信息不一致,驳回续展申请。

商标信息变更后才能续展,一般需要5-7个月的时间。如果商标过期并想重新注册,可能有人已经提前申请了。勤奋的品牌只能让位于对方。最近,三次商标撤销已逐渐进入许多商标注册人的视野。有些企业可能经历过这样的事情。我的商标使用得很好,没有收到任何信息就被撤销了!发生什么事?商标局收到三年未使用的商标注销申请后,向商标注册人发出通知。

收到通知的地址为商标注册人提供的地址。企业营业地址变更,商标信息未变更的,不予受理。在证明期间,商标注册人不能提供商标使用的证据,商标局将100%撤销该商标。综上所述,企业名称、地址发生变更的,必须及时变更商标注册信息。还应注意的是,商标变更是指企业或者个人名下的所有商标应当一并变更。

新商标法实施近一年来,人们逐渐熟悉了法律程序和实体上的一些变化。然而,提交人最近接触的一些客户提出的一些问题似乎倾向于解释法律。本文仅从笔者最遇到的一个问题入手,分析相关问题,也希望能给读者带来一些启示。从笔者目前收到的意见来看,对驰名商标存在两种误解:一是对驰名商标的认定存在误解。驰名商标是一种荣誉。驰名商标在世界上是不可战胜的。这两个误区是:

1。驰名商标是一种荣誉:我们需要“评选”驰名商标;我们需要使用驰名商标进行宣传;驰名商标是一种荣誉称号,我们可以得到政府的福利。

2。驰名商标在世界上是不可战胜的:我们是驰名商标,所以我们可以对各类商标进行保护;我们是驰名商标,所以别人不能用商标注册商号等。

上述两种对驰名商标的误解,实际上都源于过去对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和宣传。本文将从驰名商标的来源和现行法律对驰名商标的规定两个方面阐明驰名商标保护的一些概念。驰名商标的概念源于1967年斯德哥尔摩《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6-2条,其中规定:

(1)对货物的驰名商标给予特殊保护:成员国商标当局有权(如果其本国法律允许)或应有关各方的请求,拒绝或者拒绝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可能造成混淆的,撤销注册,禁止使用;

(2)允许利害关系人在注册后5年内请求撤销或者禁止使用;

(3)以欺诈手段取得的商标对该商标的注册或者使用,撤销或者禁止使用,没有期限。

后来形成的《TRIPS协定》在保护驰名商标方面比《巴黎公约》又迈出了一步:

(1)将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从商品商标扩大到服务商标;

(2)将保护范围扩大到非类似商品或服务;

(3) 规定如何认定驰名商标的原则:应当考虑公众的意识,包括在成员区域内,通过公开的方式使商标被知晓的程度。

上述法律规定表明了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的初衷,那么我们将在下一部分考察我国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是有关公众的驰名商标。权利人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保护驰名商标。对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可能造成混淆的驰名商标的,不予注册,不予使用。申请注册不同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的商标,是他人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经复制、仿制、翻译,误导公众,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的,不予注册,不得使用。第十四条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认定为处理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有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商标使用期限;

(三)商标宣传工作的期限、程度和地域范围;

(四) 商标作为驰名商标的保护记录;

(五)驰名商标的其他因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商标注册审查和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可以根据审查处理的需要在案件中,确定了驰名商标的情况。

在办理商标纠纷的软件著作权申请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办案需要,确定该商标的驰名情况。在审理商标民事、行政案件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审理的需要,认定该商标的驰名情况。生产经营者不得在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不得在广告、展览或者其他商业活动中使用驰名商标。第四十五条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原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期限的限制。

第五十八条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其他注册商标或者未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处理。以上是驰名商标法的规定。综合分析,驰名商标本身就是一个事实,即商标通过市场的使用已经达到了“驰名”的事实。这一事实的到来,与相关消费者的商标意识、商标使用期限、商标宣传等具体现实有关。

也就是说,这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通过一定的法律手段来识别一个真实的情况,使其能够发挥相应的法律作用。所谓驰名商标的法律功能,是将驰名商标纳入商标法的立法初衷。也就是说,在认定了这一事实后,我们可以根据这一事实为商标提供高于一般商标的特殊法律保护手段,使其因其“地位”而享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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